出入境所需携带的主要证件
出入境所需携带的主要证件
日期:2006-09-08 总浏览: 55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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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,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,可以延期两次,每次不超过5年,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。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,此种证件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,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,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颁发。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,此种证件分一次有和多次入出境有效两种,一次有效的,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机关收缴,由省、市、自治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。
4、港澳同胞回乡证,此种证件有效期10年,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使用.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。
5、前往港澳通行证,此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。
6、往来港澳通行证,此种证件有效期5年,可延期两次,每次不超过5年,出境时,须另办好签证,并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出入境。
7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,上述两种证件实行逐次签注,签注分一次往返和多次往返有效。
8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,些种证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,由颁发机关根据申请人出国任务所需时间长短而定。
9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,此种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,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,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赴外国旅行时使用,此种护照签发给16岁以下儿童的,有效期为5年,签发给其他人员的,有效期为10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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